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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尋求調高購電價格未果》丁庭宇嗆:不再售電給台電

自由時報/ 2012.12.21 00:00
台電擬取消捷運電價優惠

〔自由時報記者邱燕玲、歐祥義、林相美/台北報導〕繼日前三度發言反對政院版公債法,台北市副市長丁庭宇昨天於行政院會中,提及台電向北市府購電價格太低,要求提高至一度三元以上,他也透露,台電有意取消捷運車廂營運電費的八五折優惠,北市「無法忍受」,時值油電雙漲,捷運營運成本勢必提高,將充分反映在票價,票價恐會上升。但丁的發言未獲經濟部認同支持,隨即揚言未來台北市府可能不再售電給台電,現場氣氛相當尷尬。

台北市有木柵、內湖、北投三座焚化廠加上翡翠水庫,每年發電三億五千萬度,台電以一度一.六二元的價格收購,相較向民間電廠收購價格平均三.六元,明顯偏低,北市議員不斷抨擊北市府賤賣電。

丁庭宇在院會中提及,藍綠議員正在醞釀以附帶決議,要求市府在夏日用電高峰時,不得售電給台電,未來一旦有此項決議,市府勢必要遵守,若後續發生大面積停電,恐引發民怨,屆時也不能怪北市;希望台電提高收購價格,最少也要一度三元。

經濟部長施顏祥回應,目前台電每年虧損兩千多億元,希望北市共體時艱,但他也直言,台電虧損與營運策略有關,與北市府無關,台電以高價格向民營電廠購電,以低價向北市購電,「北市是幫忙賺錢,不是幫忙賠錢」。

丁:會充分反映在票價上

丁庭宇也強調,市府最近收到消息,台電正在運作立委,考慮取消捷運車輛營運電費的八五折優惠,北市府堅決反對,也無法忍受,一旦取消電費折扣,屆時會充分反映在票價。

由於現場氣氛尷尬,行政院長陳冲因此裁示,請經濟部再居間協調,對於電業法等相關法令規定,進行通盤檢討。

台電專業總工程師李鴻洲昨則指出,北市的汽電共生廠,收購電價都是由能源局決定,且收購價係採時間單價,若在日間尖峰時段發電,收購價可高達每度三.九元,但市政府汽電共生廠的燃料是垃圾,多在夜間離峰時候發電,那時用電負載低,台電只能用較低價格收購。

能源局已在日前邀集相關市府協商,台中及高雄兩市都對台電說明表示可接受。依電業法規定,如果北市不願賣電給台電,其汽電廠發的電,只能在廠內自用,無法對外輸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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