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健庭表示,如果反對者八年前就表達反對,如果他當時擔任縣長,在爭議這麼大的情況下,也不會讓美麗灣蓋下去。可是美麗灣已蓋好在那邊,現在已不是討論贊成或反對的時機,而是要想辦法解決。
他說,要中央介入不能只出一張嘴,法律責任誰負?拆掉美麗灣,縣府馬上面臨十到廿億元的賠償問題,負責任的作法就是依法、依程序進行環評。
另外,針對台東縣政府以報名人數眾多,限制廿二日舉辦的環評會議旁聽出席人數,台灣東社昨天發出聲明,指縣府以匪夷所思的歪裡,限縮參與人數,不僅大開民主倒車,更坐實全國輿論—台東縣政府球員兼裁判、公親變事主的疑慮,嚴重毀損社會公信。
東社呼籲,地方公部門顧全大局,嚴守行政分寸,知所節制,莫為日後的理性爭議,再次埋下紛擾不安的未爆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