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年前全遭停職
昨天法官力挺6官警,甚至罕見地在判決書替他們抱屈說,「此對第一線辛勞辦案且非會計、法律專才的警員情何以堪?」
對於無罪判決,前刑事局偵一隊一組副組長陳志勇表示,「感謝法官的判決,還我們一個清白」,而6位官警也都在第一時間告訴家人這個好消息,讓家屬心中的一塊大石終於得以放下。據悉,2年前他們全遭停職處分,今天就會依規定申請復職。
據了解,6位官警為了偵辦319槍擊案,全都「拋家棄子」,長時間待在台南辦案,甚至還有一位警官的妻子在台北流產,他連回來台北照顧妻子的時間都沒有,所以當時所有人對於自己遭到起訴,都感到悲憤莫名,卻又只能無奈等待漫長的司法流程。
「幸好等到好結果」
一位刑事局警官表示,遭起訴的同仁於2年前被停職,只能領取2萬多元的半薪,要養家餬口實在有困難,只好轉往民間單位幫忙,但所得比起過去從警時期仍有一段差距,每個人都咬牙苦撐,幸好終於等到這個好結果。
檢調原本偵辦一起人蛇集團案,意外從監聽過程中發現刑事局警官林振瑞可能以假發票浮報差旅費等情況,追查後,認為專案小組部分成員浮報差旅費,偵查後起訴6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