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 第43款1.事實發生日:101/12/202.捐贈原由:台塑企業文物館營運支出3.捐贈金額:台幣11,186,331元4.受贈對象:長庚大學5.與公司關係:本公司部分董事擔任該校董事6.表示反對或保留意見之獨立董事姓名及簡歷:無7.前揭獨立董事表示反對或保留之意見:無8.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