仟元及預付設備款18,111仟元(以上金額係本公司101年10月31日自結財
務報表金額);本處分案業經101年11月15日第三屆第十六次董事會決議
通過,並經101年12月20日股東臨時會表決通過,授權公司董事長及
總經理在上述資產項目內進行處分或讓與事宜。4.交易相對人:未確定5.與公司關係:未確定6.預計讓與損益:未確定7.鑑價機構及價格:不適用8.與交易金額比較有重大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不適用9.讓與營業、資產金額及占固定資產淨額、資產總額比例:
資產金額:82,555仟元(依本公司101年10月31日自結財務報表之帳面金額)
占固定資產淨額比率:52.49%
占資產總額比例:19.12%10.經紀人及經紀費用:未確定11.讓與之具體目的或用途:為降低虧損、充實營運資金,故擬處分閒置產能及未達經濟
效益之設備,以活化公司資產。12.決策過程:101年11月15日董事會通過,並經101年12月20日一0一年第一次股東臨時會
表決通過。13.預計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茲因應未來營運需求,調整公司設備產能及處分經濟
效益不彰之相關資產。期活化公司資產,創造彈性之
產能供應,以強化公司整體競爭力。1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