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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稅合一致使稅收損失 教授陳聽安建議改革

台灣好新聞/ 2012.12.19 00:00
記者吳順永/台南報導

自民國78年國內實施「兩稅合一」,主要目的在於不要重複課稅,但是兩稅合一刺激投資的效果並不顯著,卻每年稅收損失可觀,所得稅制也因而更顯複雜,政治大學名譽教授陳聽安認為台灣的「兩稅合一」已經不合時宜,必需脫胎換骨。

「成大財政論壇─租稅理論與財政政策」研討會中,政治大學財政學系名譽教授陳聽安,以「他山之石-論兩稅合一的改革」為題,發表專題演講,他殷切指出我國施行兩稅合一未蒙其利,先蒙其害,應該盡速改進。

陳聽安教授說兩稅合一是指將營利事業所得稅與綜合所稅兩種稅目合而為一,政府實施兩稅合一制的目的在於消除營利所得兩次課稅的現象。

陳聽安教授一直堅持反對兩稅合一,從民國74年行政院經濟革新委員會時代,以及最近的二次賦改,通過實施兩稅合一,他說「多數並不等於真理,我多年來都是孤鳥」。

兩稅合一的理論依據是「重複課稅」論,主張者認為利潤在公司階段已課公司所得稅,發放股利後,又徵個人所得稅,造成所謂雙重課稅,陳聽安教授則說雙重課稅並不等於課稅過重,而且相對於個人,公司較個人享更多權益,獲利後卻不 願多納稅,其實並不公平。

陳聽安教授指出,我國的兩稅合一,全部取消雙重課稅,採設算扣抵法,非股利股息免稅法;而且我國的兩稅合一是獨資、合夥和公司企業一體適用,不同於其他國家僅適用於公司型態的企業組織,這種稅收方式,對短期、採部分分析對投資有正面效果,但是對長期及一般均衡分析效果不顯著,甚至有負面作用。

實行兩稅合一之後,對於稅收的損失原先太過低估,近年稅額抵扣達1000億元,讓稅收短少;同時因為課稅複雜,讓稅務行政成本提高,不符合稅制簡化原則。

陳聽安教授表示,兩稅合一窒礙難行,歐盟國家已經改弦易張,多數國家改採「古典制」,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ODEC)國家僅剩澳洲、紐西蘭、墨西哥3個國家仍採兩稅合一。

陳聽安教授表示,重複課稅僅是一個對資本所得課稅的假議題,據此訴求減免稅;而公司與股東個人本為各自獨立的課稅主體,缺乏合一的必要性,公司不能享權益,卻不盡多納稅的義務;而且為了租稅中立性及避免因課稅對公司融資產生偏差,在公司階段,利息、股利應以同一方式對待,在個人階段所有資本所得應採同一稅率課,才是正常並且公平的稅制。

他建議應即早改革兩稅合一,將營所稅改為公司稅與綜合所得稅脫鉤,公司與個人各自獨立課稅,實施新的古典所得稅制,公司採比例稅,個人所得稅中的股利、利息和其他本所得都採均一稅率;並且取消個人所得稅中股利的可扣抵稅額,移作調整營所稅的稅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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