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 第49款1.事實發生日:101/12/192.公司名稱:黑松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發生緣由:配合黑松食品(蘇州)有限公司資金週轉需求,將原向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融資借款背書保證額度800萬美元整予以展延一年。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