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ITC)預定於明年1月31日以前完成產業損害最終認定,如果判決確定,商務部將據此發布反傾銷及平衡稅令。
應用級風塔是大陸新能源產品,商務部今天對涉案產品「雙反稅」(反傾銷稅與平衡稅)終判確定,勢必將對大陸出口到美國相關產品造成衝擊。
商務部除對大陸應用級風塔「雙反稅」終判確定外,也公布對越南相同涉案產品反傾銷稅率,從51.50%到58.49%不等。
根據商務部反傾銷調查終判結果,中國大陸應用級風塔個別應訴涉案廠商中,澄西船舶修造有限公司(Chengxi Shipyard)與天順風能蘇州公司(Titan WindEnergy Suzhou)反傾銷稅率為47.59%與44.99%。
另外3家大陸廠商適用反傾銷稅率46.38%,其餘大陸廠商反傾銷稅率一律判決為70.63%。
應用級風塔是支撐大型風力發電機與風車葉片的鋼架,是建設風力發電廠的關鍵零組件,且發電機裝置容量必須在100千瓦(kilowatts)以上。
商務部表示,美國2011年自大陸進口的應用級風塔金額估計為2.22億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