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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iPhone5需簽切結?迫客吞瑕疵 中華電信挨轟

自由時報/ 2012.12.19 00:00
〔自由時報記者湯佳玲、楊久瑩/綜合報導〕買iPhone5竟需簽切結書放棄部分產品瑕疵擔保請求權?民眾近日向中華電信門市領購iPhone5,被要求簽切結書,引發抱怨及投訴;中華電信表示,屬於個別門市行為,經查後已經糾正,不會再發生。

中華電︰個別門市行為

有民眾近日向中華電信門市申購iPhone5,但行員要求必須簽下切結書,放棄部分產品瑕疵擔保請求權後方可購買,付款後,領到的手機卻是瑕疵品,因為已簽下切結書,只好自認倒楣;事件在網路被熱烈討論,網友紛紛痛批中華電信作法不當。

已經糾正 不會再發生

中華電信行銷處處長林文智表示,十六日確實有接獲零星門市要求簽切結書的投訴,立即糾正,十七日全台已經沒有任何一家門市再要求消費者簽切結書;至於門市的切結書從哪來的?還在了解中。

林文智表示,3C產品每一家的規範都不同,有些允許有鑑賞期,但以iPhone系列來說,是「離櫃後就採維修保固」模式,商品有一年保固期,面交時必須當面檢查清楚,離櫃後再發現瑕疵,只能維修保固。

林文智並說,若拿到瑕疵品,蘋果公司在保固期間會提供驗證過的新機一換一服務,但他也指出,所換新機的外殼、螢幕和電池都是新的,「看不到的電路板則很難說,也不會有耳機。」

不過也有網友說,昨天去領iPhone5時,雖然沒有被要求簽切結書,但門市人員拿出手機開驗前,就口頭告知,有任何瑕疵除了無法開機,不適用七天退換貨、一律送檢維修,如不接受的話,請不要開縮膜。

行政院消保處副處長吳政學昨指出,依照消保法第十二條第二項規定,企業單方面擬定的定型化契約,不得限制消費者主要的權利,一旦違反該條文的公平互惠原則,任何契約皆無效。中華電信與消費者簽的契約頗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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