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頂端
|||
熱門: 黃子佼 徐巧芯 地震

新亞: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楊財務長 台永升任副總經理案。

鉅亨網/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2.12.18 00:00
第二條 第49款1.事實發生日:101/12/182.公司名稱:新亞建設開發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發生緣由: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升任楊財務長 台永為本公司副總經理。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1)本升任案自民國102年01月01日起生效。(2)仍兼任財務長乙職。

社群留言

台北旅遊新聞

台北旅遊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