鋰科:澄清媒體報導

鉅亨網/鉅亨網新聞中心
13 年前
第三十四條 第26款1.傳播媒體名稱:工商時報101年12月18日B3版部份新聞內容2.報導日期:101/12/183.報導內容:摘錄媒體報導「興櫃鋰動力電芯鋰科(3301)昨(17)日宣布與日本精工電子有限公司(Seiko Instruments Inc.)簽訂............將使用在醫療保健應用。」4.投資人提供訊息概要:不適用5.公司對該等報導或提供訊息之說明:該項合約中,鋰科負責電池材料研發、電池設計與生產製造,日本精工公司負責協助先進電池技術研發、生產設備的開發、品質上的監督控管以及品牌行銷。而雙方的合作生產小容量聚合物電池,將使用在全球性的IT產業、醫療產業及保健產業,特此聲明。6.因應措施:發佈重大訊息說明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