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星勝 法院拒蘋果要求美禁售

中央商情網/
13 年前
(中央社台北2012年12月18日電)三星電子(Samsung Electronics Co. KR-005930)贏得法院命令,拒絕蘋果(Apple Inc. US-AAPL)要求三星26項產品在美永久禁售令。此前,陪審團8月裁決三星侵犯蘋果6項專利。

根據彭博社報導,蘋果尋求阻止三星26項產品在美銷售,目前僅有3項產品三星表示還在銷售,分別為Galaxy S II、Galaxy S II Epic和Galaxy S II Skyrocket。

美國地方法院法官高蘭惠(Lucy H. Koh)在裁決書中指出,蘋果未能確立侵犯的專利帶動消費者對相關產品的需求。

高蘭惠指出,「三星可能削弱了一些蘋果的顧客群,但不意味這將消除蘋果的顧客基礎,或迫使蘋果退出智慧型手機製造事業。」

她說:「這件案子涉及銷售受到減損-而非失去成為一個可實行的市場參與者的能力。」

兩家公司生產的較新款智慧型手機,包括三星的Galaxy S III和蘋果iPhone 5也已被列入相關法律爭議。蘋果和三星互控對方抄襲產品。官司訂於2014年進行審理。

在今天第2項法院命令中,高蘭惠拒絕因相關陪審團主席指控而開啟新審判的要求。(譯者:中央社徐睿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