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分析》既說於法不合 怎能棄選繳械

自由時報/
13 年前
記者唐在馨/特稿

國民黨提名的林士昌、張宏年昨天紛以三十八票,當選第一屆台中直轄市議會補選正、副議長,相對於泛藍迅速完成整合,「全數開出」選票,民進黨在一場「不必玩」的選舉中「硬要玩」,結果還玩出「連輸二局」的結果,已失去掌握未來台中政局的先機。

台中市議會在原議長張清堂去職後,泛藍出現紅、黑派系,縣、市情結的矛盾,原本民進黨團掌握二十四席,雖未過半,說不定可以利用泛藍內部矛盾,掌握議會新局,但由昨天這場正、副議長補選,有人形容:「民進黨輸了面子、也輸了裡子,一句話『輸到脫褲』。」

先論議長選舉,不論陳世凱投錯票是否其情可憫,但二十四張選票竟然開不出來,這是「第一輸」,而以「於法不合」,堂堂的議會第二大政黨,竟然選擇「棄選」副議長,讓副議長選舉變成國民黨「自己玩」,更是「荒謬」。

台中市議會昨天補選副議長合不合法?如果民進黨認為「不合法」,不論是「霸佔主席台」、「把選票撕掉」…這些「以手段對抗不合法」的作為,不會做嗎?隨便舉舉海報就退席,結果「二十四票不投票」,這和先前傳聞「民進黨要自己投自己」,有何差別?

不論民進黨有何正當理由,三十八票對二十四票,又非同時進行的正、副議長補選,民進黨本來就不應該把這一局當做政黨對決的主戰場,很可惜,泛藍在很短的時間內就把混亂的局勢整合,打出三十八票全開的勝局,民進黨卻連續二輪都開不出應有的二十四票,輸了正、副議長選舉,也輸了一個政黨的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