誆是金絲膏創辦人情婦 判賠

自由時報/
13 年前
〔自由時報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婦人詹華色前年1月向媒體爆料,自稱是「正光金絲膏已故創辦人許世金的情婦」,泣訴「第二代奪房屋珠寶,趕盡殺絕」,東森新聞台與旗下的Nownews網站、中時電子報都有報導,許世金家屬認為詹婦所言不實,2家媒體未經查證即報導並刊登詹婦提供的許家人照片,侵害家族名譽,8人聯名提告求償1600萬元。台北地院昨天宣判,詹婦與時報資訊謝姓女記者,皆侵犯許家族人名譽,詹婦應賠20萬元,時報與謝女應連帶賠償50萬元給許家8人;東森電視與黃姓女記者擅自刊登許世金長女許碧蕙在私人場合的照片,侵犯肖像權,應連帶賠償10萬元給許碧蕙;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