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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署提廢棄物填海 環團憂污染蔓延

立報/本報訊 2012.12.17 00:00
【記者呂苡榕台北報導】台灣每年有380萬至7百萬噸無法回收的廢棄物需要掩埋,公營與私人掩埋場逐漸飽和,大量廢棄物無處容身。掩埋場設置常引發周邊居民抗爭,廢棄物處理成為一大難題。環保署提出廢棄物填海造島計畫,將安定與安全的廢棄物作為填海原料,企圖解決廢棄物處理問題,這項政策17日舉行政策環評公聽會,只是填海造島屬後端處理且廢棄物恐有污染疑慮,環保團體呼籲源頭減量和再利用才是更好作法。根據環保署廢管處提出的報告,2007年起推動「全回收零廢棄」政策至2011年,回收率已從42.9%提升至62.27%,去年申報以再利用處理的事業廢棄物也高達全事業廢棄物的82.4%。雖然回收處理比率相當高,但每年仍然有380萬噸至7百萬噸的不適燃物、爐渣、營建廢棄物需要處理。既有掩埋場空間逐漸飽和,預估2016年將沒有處理空間,亟需尋找廢棄物處理的替代方案。環保署推出「填海造島」計畫,預計在台北港、台中港、高雄港洲際貨櫃計畫和彰濱工業區等既有港區和工業區內,以廢棄物填海取代過去抽沙填海造陸的作法。廢管處強調,填海造島只針對既有開發計畫,以廢棄物作為填海料源,相較於在陸地上取得土地問題較小,還能產生新生地。廢管處強調,填海造島的料源必須嚴格控管,以不適燃廢棄物、再利用後剩餘廢棄物和營建剩餘土方為主,分階段填埋廢棄物。短期2013年以前以填埋營建剩餘土方、中鋼轉爐石、台電煤灰等廢棄物為主,中期2013年至2014年則以焚化底渣、爐碴等作為填海料源。最後長期2014年後則是填入事業廢棄物再利用後衍生物等物質。環保署參考新加坡與日本等地填海造島計畫後,規劃在海底土層上方首先掩埋營建剩餘土方,之後加上防滲膜與電子偵測裝置,再填埋廢棄物,長期監測海域生態、海象及海岸地形變化。雖然環保署強調需在廢棄物「安定化、無害化」前提下才會填埋,不過廢棄物填海的構想仍引發環保團體疑慮。看守台灣協會秘書長謝和霖質疑,環保署表示每年有380萬噸至7百萬噸的廢棄物需要處理,但事業廢棄物每年申報量僅有30萬噸,行政機關是否有浮報數據,合理化政策推動情況?須控管廢棄物類別狀態謝和霖建議,環保署應將區分廢棄物類別,數量與毒性都要有詳細的標示,才能判別哪些是可以再利用、哪些無法,確認掩埋的廢棄物數量,才能知道有多少需求。由於廢棄物處理成本較高,許多業者寧願非法棄置,要讓業者不敢非法棄置,環保署應加重罰責,讓檢調單位蒐證時更加容易,才不會放任業者長期非法棄置廢棄物。環保署可針對產生廢棄物的業者課徵處理的租稅,強迫業者改善製程或提升處理技術。非法棄置問題嚴重,謝和霖也表示,目前環保署管制不足,如果要能有效監控廢棄物,可要求業者將處理費用先繳交至環保署,之後廢棄物載往清運處理,直到確實處理完成後才將處理費用撥給處理業者,避免業者將廢棄物載往他處非法掩埋。改變生活方式才是正解廢棄物填海後造成污染也是另一個關注焦點。漁業署質疑,雖然防滲層可以加裝電子偵測裝置,偵測到污染後該怎麼處理。謝和霖強調,海底土質較鬆軟,填埋後的土地上將進行開發,廢棄物填埋是否足以承載,或者造成下陷,謝和霖直言,陸上廢棄物處理廠就已經出現防滲層破裂,何況在海中。謝和霖強調,現有回收再利用方式其實會提高處理成本,消耗更多能源,例如製作環保磚得加熱到1千4百度,其實是消耗,「真正要做的,應該是改變現行的生活方式,才能真正解決廢棄物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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