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壇鄉民代表顧文東等7名鄉代,認為鄉代表會主席李岳(王民)及副主席曹煙雯履次以代表名義恐嚇鄉公所,造成所會失和,且獨斷獨行,不尊重代表,因而連署提出罷免案,鄉代會今天開臨時會進行罷免案投票。
在投票開始前,李岳(王民)先發言認為,根據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罷免案一案不得為兩人以上之提議,這次罷免正、副主席及罷免的理由、連署人採包裹式混為一案,罷免投票違法。
不過,顧文東、李其水等多名鄉代則認為,連署罷免案已獲彰化縣政府民政處核可,希望李岳(王民)不要以此為藉口,儘快進行投票;在場的彰化縣民政處副處長戴瑞文則解釋法律上應無疑義,投票應繼續進行。
10名鄉代全都出席今天的罷免投票,在主席罷免投票方面,有7張同意票、2名不同意票、1張廢票;副主席罷免投票,有7張同意票、3張不同意票,主席及副主席同意罷免票都超過2/3,兩人遭鄉代罷免。
李岳(王民)說,這次的投票違法,他會依法向彰化地方法院提告;曹煙雯則強調投票前雖和多名鄉代溝通過,但對結果感到無奈,會和主席一起向法院提告。
戴瑞文則表示,今天投票結果出爐後,鄉代會應依法將結果送到民政處備查,民政處收到公文後的30天內,鄉代會應重選主席、副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