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消表示,40歲的簡男昨天早上10點多開車出門,在大溪鎮安和路口時,癲癇突然發作,全身不自主地不停抽搐,無法控制方向盤和油門,轎車左偏逆向橫越3個車道,以時速約40公里速度直衝對向車道。
警消指出,當時對向車道剛好有重機車隊及腳踏車隊經過,眾人見狀紛紛減速閃避,所幸轎車沒衝入車陣,最後撞到一旁林姓屋主的民宅圍牆。
警消獲報前往救援,簡男仍在駕駛座上不停抽搐,嘴角還被自己咬破不停流血,且有尿失禁的情形,警消將他從車子拉出,所幸送醫後並無大礙。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規定,患有癲癇症者不能考駕照,無端受到波及的林姓屋主表示,政府應該落實管理,不是讓法規擺在那邊好看,癲癇等疾病發作起來身體常會不受控制,甚至直接昏倒,何時病發沒人知道,形同道路上的不定時炸彈,十分危險。
對此,警方表示,警方僅調查事故發生原因和責任歸屬等問題,駕照效力或是考照身分問題必須由監理機關確認,若簡男當初考照時有刻意隱瞞病史,依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70條規定,監理單位可能會判定他的駕照無效,而加以追繳註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