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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禍鑑定報告漏寫傷者 民批草率

自由時報/ 2012.12.15 00:00
交通局︰已寄發新的鑑定報告

〔自由時報記者郭顏慧/新北報導〕新北市泰山區邱姓民眾和妻子六月騎車外出時不慎發生車禍受傷,九月向新北市交通局「車輛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申請車禍事故鑑定,報告書上竟漏列妻子名字,憤而向新北市議員賴秋媚陳情;賴秋媚質疑承辦人員作業草率,罔顧民眾權益;新北市交通局表示,本月初已寄發新的鑑定報告書,並註明舊鑑定報告作廢,不會危害民眾權益。

邱先生說,六月某天他騎車載妻子外出,行經泰山區中山路二段十二號前路口停等紅綠燈,起步後車子無故滑倒,後方貨車未保持安全距離追撞,輾傷妻子左腳。

邱先生說,貨車駕駛堅不承認肇事,但妻子腳部嚴重骨折,住院將近兩個月,期間開過四次刀,他忙著照顧妻子,九月才申請車禍事故鑑定,但一等就是兩個月,上月底才收到報告書,結果發現受傷名單上沒有妻子的名字,花了三千元最後竟拿到一份錯誤報告,實在很瞎。

賴秋媚說,車鑑會的鑑定結果可提供法院作為判定肇事責任的參考依據,後來雖重新寄發正確版的鑑定報告書,但犯這種錯誤實在很離譜,也有失公信力,她認為鑑定時間必須縮短,鑑定費用也應該調降。

新北市交通局副局長鐘鳴時說,發現鑑定報告有誤後,已立即寄發正確的鑑定報告,同時註明前一份鑑定報告作廢,不會影響民眾權益;此外,鑑定報告主要是釐清車禍肇事責任,傷者人數或傷勢輕重並不會影響鑑定結果。

鐘鳴時說,因車禍事故鑑定必須格外謹慎,加上等待鑑定的車禍案件量相當多,每件車禍事故鑑定時間至少要一、二個月的時間,而鑑定費用是全國統一標準,地方政府無權調升或調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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