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積564.59坪、75地號,暉騰建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 乙方)所有,
面積209.17坪,以上面積合計773.76坪。(2)合作模式、分配比例及費用分攤:
a.雙方合作模式,除管理費及土地增值稅外,因執行本案衍生之工程款、各項規費及
相關費用,由雙方依土地持有面積比例分攤,即甲方72.97%:乙方27.03%。
b.乙方同意以本案主體營建工程合約5%(未稅)為本案之管理費(含負責售後服務之一
切費用),並依前條負擔比例分攤支付甲方。
c.日後本案產生協議、訴訟、申訴或和解之情形,致生賠償費用,於皆不可歸責雙
方之情況下,雙方同意仍依各自土地持有面積比例分攤費用。
d.本項工程建材之變更、工期與造價修正,所衍生之費用,仍依各自土地持有面積
比例分攤。
e.依雙方各自土地持有面積比例計算其應分得之房屋價值及戶數,並於申請建照前
雙方完成分屋手續,且以各自名義為起造人。6.限制條款(解除者不適用):無。7.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解除者不適用):無。8.具體目的(解除者不適用):共同投資興建房屋。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