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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補充保費 社福團體擬拒繳

中央商情網/ 2012.12.14 00:00
(中央社記者溫貴香台北2012年12月14日電)社福團體今天要求,各級政府應吸收受委託或補助單位所產生的補充健保費費用。社福總盟說,政府若不回應,不排除拒繳保費。

台灣社會福利總盟、殘障聯盟理事長馬海霞、民間監督健保聯盟發言人滕西華等社福團體上午在民主進步黨籍立委陳節如、台灣團結聯盟黨籍立委林世嘉陪同下召開記者會,要求衛生署重新解釋全民健康保險法第34條規定,每月支付薪資總額應該僅限於受僱者的薪資總額。

會中並要求各級政府應該增加所有委託案及補助案中增加預算,吸收委託或補助單位所產生的補充保費費用。

社福團體表示,最近收到健保局寄發的宣導單張,要求依據健保法第34條規定,除負擔內部員工包括年終獎金的2%健保補充保費外,對於沒有在該單位投保且沒有僱傭關係的專家學者或專業人員的講師費、出席費、輔導費等相關經費支出,健保局每月都要再加收負擔2%的補充保費,社福團體每月多支出少則3、4萬元,多則數十萬元。

陳節如說,社福團體幫政府做事情,卻要被課以繳交補充保費的責任,凸顯健保補充保費制度的不合理及對弱勢族群的不正義。

滕西華說,委託服務是政府法定服務,既然是政府應該做的事情所有跟補充保費有關的支出理當由政府補足,這是非常具有正當性。

台灣社會福利總盟秘書長許主(峰)說,如果政府毫無正當性地增加社福界成本,將不惜發動所有團體拒繳,希望行政院及衛生單位能在年底前有效回應。101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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