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第一分局木柵派出所員警執行金融機構巡邏,於12月7日12時在木柵路3段25巷口,發現犯嫌吳○○形跡可疑上前盤查,吳嫌坦承充當詐騙集團車手,警方當場起獲供做詐騙犯行聯絡之手機2支,並趕至保儀公園查獲正等候取款之車手曾姓少年,當場起出偽造「法務部監管科識別證」、「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政務科偵查卷宗」、「法務部行政執行假扣押處份命令」、「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印紙」及供做詐騙犯行聯絡之手機1支等證物,帶案偵辦,吳嫌及曾姓少年均坦承犯行不諱,將該等2人依渉嫌妨害秩序、偽造文書、詐欺等罪嫌及違反少年事件處理法分別移送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少年法庭偵辦及審理。
本案被害人對詐騙集團之說法,深信不疑,當警方查獲詐欺車手,依據偽造司法文書之記載之「被告」查詢相關資料,到達被害人家中,發現詐騙集團正以電話要求其將剛領取之50萬元,拿至保儀公園交付「法務部助理」,被害人仍不相信警方告知已查獲車手,執意依約前往保儀公園交款。所幸,本分局本柵派出所員警勤務落實,機先查獲車手,避免被害人50萬元遭騙。警方進一步了解才知道被害人於12月6日已遭吳嫌及曾姓少年,以同樣手法,騙取100餘萬元。
文山第一分局分局長廖美鈴特別呼籲民眾,多注意年長者,勿成為詐騙集團鎖定之被害人;亦再次提醒,檢警機關不會以電話通知,要求民眾領款交付,司法文書均以正本郵寄或專人送達,絕無以傳真文書,約定某處交付並取款之情事,凡假藉各大醫院、法官、檢察官、警察來電:「你的身分證、健保卡被冒用並涉及洗錢、綁架、擄車勒贖等刑事案件,要凍結你的帳戶(財產)或交付保證金或監管你的銀行存款且不得對外洩露,不從就羈(收)押你」,或子女向錢莊借貸、與人作保現被綁架,全是詐騙案件,於接到陌生電話時即刻掛斷電話,請勿上當,並撥打165或110查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