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獲悉台南市中西區和平街內的一家老旅社,常有流鶯帶客人交易,台南市第一警分局組長鄭丁全監控多日;前晚九點發現廿三歲顏男進入旅社,六十三歲潘姓女流鶯,陪他進入二樓一間房間內,十幾分鐘後,埋伏的便衣警員衝上樓臨檢,正在性交易的顏、潘,聽到臨檢顏某當場軟趴在床上,潘女也迅速進入浴室換衣服。隔五、六分鐘潘女才打開房門,警訊時竟說顏某是她的遠房孫姪親戚,在房間內純聊天;不過,警方立刻拆穿謊言,表明已經觀察很久。
潘女才坦承,因丈夫中風,家境清苦,二月起才瞞著子女到旅社兼差,原受僱擔任房間清潔員,每月薪水一萬一千元,想多賺一些錢貼補家用,若碰上客人不嫌她年紀大,她才偶爾兼差,每次只收六百元,必需付給旅社老闆一百元,只兼差五、六次而已。
顏姓男子說,他剛退伍不久,目前當水泥工、收入不多,從未交過女朋友,也無性經驗;幾個月前,在水仙宮市場碰上潘女在旅社門口拉客,潘女說如有「需求」,可以進門交易,他就進去捧場一次,覺得潘女服務不錯,對他也很呵護,也答應不用戴保險套;隔一個月,他又再去捧場一次,每次交易都是六百元。
警方訊後,顏、潘均依社維法裁罰一千五百元,五十六歲謝姓旅社女負責人則依妨害風化罪嫌移送法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