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 第51款1.事實發生日:101/12/122.公司名稱:雷風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發生緣由:本公司董事會重要決議事項如下:(1) 本公司第一屆第三次薪酬委員會決議事項報告。(2) 本公司組織調整、經理人定義暨聘用方式。(3) 本公司執行長薪資調整案。(4) 本公司民國102年度營運計畫及預算。(5) 蘭陽案對前董事長張松允先生提起訴訟。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