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政府表示,518人力銀行的登記地址在新北市三重區重新路,將要求518提出說明,是否有「應管理而不管理、刊登不實廣告」,若調查屬實,將依違反就業服務法第40條第2款,罰款30萬到150萬元;記者昨多次詢問518,但都未針對該案做說明,只說已轉告主管回覆。
邱小姐向518人力銀行求職,11月26日收到518寄來媒合電郵,通知有「明順人力仲介代徵公司」適合工作,邱小姐立即和明順聯繫,但明順竟以即時通面試;此外,明順還要求邱小姐提供提款卡,交至家樂福中原店的置物櫃內,供明順使用。
空頭公司竟能登錄徵人
邱小姐說,當時求職心切,一時不察而配合對方要求,11月28日她刷存款簿發現有多筆小額金額進出,覺得不對,除掛失提款卡,並向警方報案。
梁文傑接受邱小姐陳情時當場撥打518提供的明順電話,結果為傳真無人接聽;向經濟部商業司網站查詢,該公司亦無登記,經簡單查詢可知明順是一個未經登記的空頭公司。
梁文傑質疑,518只查驗企業主提供的手機及電子信箱,便同意企業主刊登;相較之下,勞工局就業服務處台北人力銀行網站,第一次申請成為會員時,至少要求廠商須傳真公司營利事業登記證或立案證明或統一編號編配通知書等文件,顯然518審查流程出現很大漏洞。
梁文傑說,518刊登詐騙公司求才資訊後,又自吹自擂說自己是評鑑優等,根本是胡扯;他強調,年輕人求職容易忽略安全及該注意事項,以本案而言,如果518能上經濟部網站查核或致電該公司的簡單動作,陳情人或許就可以免於被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