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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財產來源不明案簽結 特偵組被批包庇

自由時報/ 2012.12.13 00:00
〔自由時報記者林俊宏/台北報導〕律師黃帝穎上月間向特偵組告發總統馬英九涉嫌財產來源不明罪,特偵組認定馬總統不符「偵字案被告」要件,日前將全案簽結,黃帝穎昨痛批,特偵組沒有詳查就結案,「坐實辦綠不辦藍的社會質疑,明顯是包庇馬英九。」

黃帝穎連番質疑 檢方斥曲解法律

特偵組發言人陳宏達表示,貪污治罪條例的財產來源不明罪,被告須為偵字案的被告,檢察官經調查馬總統並非「偵字案被告」,因此不符這項要件,在本月六日將全案簽結。

黃帝穎反擊說:「特偵組是騙外行人」,馬總統涉嫌貪污治罪條例的犯罪,還包括「夢想家案」,案件還在續行偵查中,也就是說,馬英九還是符合「財產來源不明罪」的「偵查中被告」要件,特偵組是公然違法包庇。

陳宏達對此指出,「夢想家案」係他字案,目前由北檢偵辦中,但非偵字案,黃帝穎對於相關事實及法律要件有曲解。黃帝穎則表示,貪污治罪條例的財產來源不明罪,規定的是被告為偵查中被告,未明定是偵字案被告,他將再赴特偵組告發馬英九。

黃帝穎認為,總統馬英九月薪四十七萬五千元,但行政院長陳冲曾透露,馬總統每月至少捐一半的薪水,不過根據馬英九在監察院申報的財產,馬每月平均可存四十八萬元,比對陳冲說法,馬英九每月有近二十四萬元財產來源不明,他因此向特偵組告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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