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數集合式社區針對公共用電都會與台電簽訂「契約容量」,用電未達契約容量也照收所簽電費、超出容量則另收「超約附加費」。但台電從不主動跟用戶說容量訂得是否合理,民眾或管委會也不清楚可以重訂契約。
中原電機系大四生張哲瑋等六位學生以新北市某四十四戶社區為例,該社區與台電簽訂廿千瓦契約容量,但檢視一年用電,多數月份根本不到十六千瓦,僅兩個月份用電逼近廿千瓦,社區每月卻付給台電廿千瓦的契約電費,一年要四萬六千多元。社區誤以為為了不被台電超收附加費,因而遷就少數高用量月份的廿千瓦作為契約容量,其實多數月份卻白繳電費。
中原服務學習中心主任李俊耀說,民眾可在年底前將社區整年用電資料、電子信箱和電話等資料,寄至桃園縣中壢市中北路二○○號(中原大學服務學習中心收),註明申請電費帳單契約容量試算服務,將免費試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