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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理聯合國 北韓飛彈屢禁屢射

中央商情網/ 2012.12.12 00:00
(中央社紐約聯合國總部2012年12月12日綜合外電報導)聯合國秘書長潘基文今天透過發言人指責,北韓發射火箭是「挑釁行為」,公然違反聯合國安全理事會決議。安理會今天將開會商討此事,可能作出強烈回應。

聯合國發言人內瑟基(Martin Nesirky)說,曾任南韓外長的潘基文「擔心,這個挑釁舉動帶來的負面後果可能衝擊區域和平穩定」。

他說,潘基文表示,北韓的挑釁行為「罔顧國際社會一致的強烈呼籲,令人遺憾...秘書長一直敦促北韓領導階層不要採取這類發射行動,而要與鄰國建立互信,並改善人民生計」。

西方外交官透露,安理會今天將開會商議此事。日本媒體報導,日本、美國和南韓已達成協議,將要求安理會把制裁北韓的強度提升到和制裁伊朗相當。

相關建議作法包括,在資產凍結名單中增列一些金融機構、公司與個人。但開會結果能否作出加強制裁決定,在很大程度上取決於中國大陸的態度。在安理會握有否決權的大陸,是北韓唯一重要盟友,也是最大貿易夥伴和援助來源。

北韓研發飛彈始於1970年代末期,當時仿造蘇聯飛毛腿B型飛彈(Scud B),1984年試射,射程300公里。

1987-1992年間,北韓進一步研發各類飛彈,包括射程500公里的飛毛腿C型、射程1300公里的蘆洞1號(Rodong-1)、射程2500公里的大浦洞1號(Taepodong -1)、射程3000公里的舞水端1號(Musudan-1)以及射程6700公里的大浦洞2號等。

2006年7月5日,北韓曾一口氣試射7枚飛彈,包括大浦洞2號在內,但飛行40秒後爆炸。

為此,安理會在2006年7月15日通過第1695號決議,要求北韓停止一切彈道飛彈研發活動,並禁止他國與北韓交易飛彈零件。同年10月14日,安理會又通過第1718號決議,要求北韓停止飛彈與核子測試,並禁止他國提供北韓相關零件與武器。

北韓視若無睹,繼續在2009年4月5日發射長程火箭,並飛經日本上空以落入太平洋。為此,安理會同年6月12日再通過1874號決議,對北韓核子與飛彈計畫施加更嚴厲制裁。

繼今年4月13日發射火箭失敗後,北韓今天再射火箭並稱獲得成功。日本表示,這枚火箭曾飛越沖繩上空。

北韓多年來都將聯合國的再三警告視如無物,如2009年第1874號決議規定,各國必須以最強烈措詞譴責,北韓當年的核子試爆違反且公然無視聯合國的決議,尤其是第1695號和1718號決議。

1874號決議並要求北韓,不得再進行核子試爆或使用彈道飛彈技術從事發射作業。同時北韓必須中止一切彈道飛彈計畫的相關活動,並再次承諾停止飛彈發射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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