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衛生署長楊志良在任內要求醫院不得收指定醫師費,考量婦產科醫師職業特殊性,常需在非值班時間接生,國民黨立委蘇清泉建議衛生署應給予婦產科醫師超時醫師服務費新台幣2000元到5000元。
台灣婦產科醫學會秘書長黃閔照認為,由於婦產科醫師服務時間的特殊性、生產不確定性、看時辰剖腹產,建議收取超時醫師服務費,不過,最好的辦法應該是調整健保給付,包括提高接生費用健保給付,及將自然產待產時間列入健保給付,改善婦產科醫療。
黃閔照說,婦產科醫學會調查新北市10家婦產科診所及小型醫院推算成本,在非上班時間包括假日接生的成本,推估超時醫師服務費為6800元。
醫事處處長許銘能表示,未來只要是指定非值班的醫師來接生,研議酌收「超時醫師服務費」,列入行政費用,目前正蒐集資料與廣徵民眾意見,考慮訂定金額上限,實際金額則由各地方衛生局自行公告各地收費標準。
醫療改革基金會研發組李芸婷表示,應檢討健保給付,不應該轉嫁民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