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條 第39款1.事實發生日:101/12/122.公司名稱:拍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誤植11月份背書保證金額為83052仟元,今更正11月份背書保證金額為112107仟元.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