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 第31款1.傳播媒體名稱:自由時報C1版2.報導日期:101/12/123.報導內容:攜手保利建商城 櫻花明年獲利看俏「櫻花(9911)大手筆跨入中國零售通路,與對岸最大地產企業中國保利集團,合資新台幣250億元在上海嘉定新城打造台北商貿中心……」4.投資人提供訊息概要:不適用5.公司對該等報導或提供訊息之說明:該報導指出櫻花(9911)大手筆跨入中國零售通路,與中國保利集團合資在上海嘉定新城打造「台北商貿中心」,本公司未參與該開發投資案且未投資櫻花之屋,有關房地產投資項目依投審會規定為限定對象,本公司並未申請此投資項目,特此澄清。6.因應措施:不適用。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