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條 第26款1.傳播媒體名稱:工商時報B4版2.報導日期:101/12/123.報導內容:(1)…誠品生活公司…預計最快明年第一季掛牌上櫃…預計2014年前進大陸蘇州, 北京、武漢 等…(2)誠生去年…法人估全年營收可破100億元,獲利可望上看8元…(3)…明年松山菸廠的誠品生活與誠品首家飯店、劇院亦將陸續於Q2、Q3登場… 誠品未來亦持續深入台南、桃園等區域評估開店,其中更不排除參與政府大型標案。4.投資人提供訊息概要:不適用5.公司對該等報導或提供訊息之說明:(1)有關公司掛牌進度視主管機關審查結果而定,無法預知其時程; 特此澄清,以免不正確報導誤導投資人。誠品生活在大陸設點、展店時程及規劃 以公司公告或發佈為準。(2)該報載資料係媒體法人自行臆測,本公司並未對外提供及說明該等資料。本公司 所有財務、業務資訊均透過公開資訊觀測站對外公告。(3)有關本公司展店時程及規劃以公司公告或發佈為準。6.因應措施:本公司發佈重大訊息,澄清媒體報導。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