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洗錢 匯豐與美19.2億美元和解

中時電子報/張嘉浩/綜合報導
13 年前
金融巨擘「匯豐控股公司」(HSBC Holding Plc)和「渣打集團」(Standard Chartered)因涉嫌替伊朗等美國制裁的「不肖國家」與恐怖組織洗錢,分別與美國聯邦、紐約檢方達成和解,共將繳交近廿二億五千美元和解金與罰鍰。其中匯豐達十九億二千一百萬美元(約台幣五百五十八億元),是美國歷來洗錢案最高和解金。

匯豐發表聲明說:「匯豐已與美國當局就未充分遵守反洗錢與制裁法規的有關調查達成和解。」對象包括聯邦準備理事會、財政部、司法部與紐約檢方。

《華爾街日報》先前報導,和解民事罰鍰逾六億美元,與美國司法部達成的緩起訴協議部分則近十三億美元。若匯豐滿足美方特定條件,諸如加強內部控管,遏止洗錢犯罪,就不會被起訴。

歐洲最大銀行匯豐也表示,短期內將就此再與英國監理機構「金融服務管理局」和解。

匯豐執行長歐智華(Stuart Gulliver)強調,匯豐為「過去的諸多錯誤」負起責任,也再次「深深致歉」。

美國參議院「常設調查小組委員會」七月發布報告,指控匯豐大開方便之門,讓墨西哥毒梟、伊朗與恐怖分子滲入美國金融體系,包括曾隱瞞與伊朗近兩萬五千筆交易,總金額約一百六十億美元,時間長達七年。匯豐坦承反洗錢控管不周,並於十一月提撥十五億美元,以支應和解金與罰鍰。

渣打集團則先在九日同意支付三億二千七百萬美元,就類似指控與美國當局和解。

美方認定,渣打在二○○一至二○○七年間,為伊朗處理約二千四百萬美元款項,以及為利比亞、緬甸和蘇丹被美方制裁機構,共處理逾一億美元款項。今年八月,渣打已就類似指控與美國紐約州監理機構「金融服務管理局」達成三億四千萬美元的和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