板橋地檢署今天公布的起訴書指出,黃男涉嫌在今年6月12日颱風假時,與班上女學生相約在新北市某國小附近見面。
檢方指出,兩人吃完飯後到公園聊天,黃男在當天下午3時左右,和少女在涼亭休息時,要求女學生坐在他的大腿上,除涉嫌親吻少女,也撫摸少女胸部等處。
母親在少女返家後,發現她行為舉止有異,探詢少女後全案才揭露。
檢方調閱案發前兩人在臉書(Facebook)聊天紀錄,發現對話充滿曖昧,甚至提到「有沒有爽爽」等字眼;黃男在檢方偵訊時聲稱,是少女主動親吻他,當時並無特別感覺。
檢方認為,黃男雖與少女家屬達成和解,但他在偵訊時閃爍其詞,難以認定有心悔改。檢方偵查後,依「對未滿14歲之男女為猥褻之行為者」罪嫌起訴黃男,並向法院求刑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