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縣警察局斗南分局指出,新光派出所員警昨天傍晚執行巡邏勤務,在斗南鎮延平路1段發現一輛汽車形跡可疑,上前盤查,在駕駛座旁發現手槍。
警方指出,顏姓嫌疑人供稱,改造手槍是去年10月中旬一名男子向他借錢當抵押品,抵押金額新台幣4萬5000元;近來因為缺錢花用,所以用塑膠袋裝著,尋找管道變賣。
警方表示,顏嫌又說,當初接受手槍抵押時有附兩顆子彈,已在今年8月去空曠處試射完,在這段期間沒有攜帶手槍滋事。
警方將手槍送往雲林縣警察局鑑識課,完成初步檢視,轉送刑事警察局鑑定,調查是否涉及其他案件;全案依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移送雲林地檢署偵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