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果酒、沙瓦(雞尾酒飲品)及氣泡酒、啤酒等,市售含酒精飲料愈來愈多,酒精飲品廣告也紛紛找來偶像擔綱,訴求歡聚、年輕化。王育敏舉行記者會指出,酒類飲品廣告及標示與一般飲品幾乎沒兩樣,青少年往往不易分辨,恐誤導未成年人飲酒。
王育敏說,除了廣告效應外,一般零售店陳列含酒精飲料,也沒有特別設專區陳列,管理鬆散,也恐助長未成年人飲酒。
出席記者會的財政部國庫署組長謝志東說,酒類飲品廣告必須加註警語,像「未成年請勿飲酒」就是核可通過的警語之一,目前業者廣告都符合「菸酒管理法」相關規定;至於零售店擺設問題,目前法令無相關規定,但會透過行政輔導,提醒業者不可販賣酒精飲品給未成年人。
至於酒類廣告大打明星牌或在偶像劇置入性行銷,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內容事務處副處長簡旭徵說,除了先前曾對以兒童或高中生演員拍攝的含酒精飲品開罰外,對目前訴求年輕、歡樂的含酒精飲品廣告,的確沒有具體罰則;不過,NCC已注意到這個現象,近期將研議相關規範。
王育敏呼籲政府部門應強化對含酒精飲品的行政管理,她也將提案修正「菸酒管理法」,盼未來零售店家設置酒類專賣區、強化酒類包裝標示及未成年警語,並制訂酒廣告或促銷管理辦法。1011211
(圖文/中央社記者徐肇昌 101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