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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北市賣屋增稅 抑價抑量

網路地產王/ 2012.12.11 00:00
網路地產王/綜合報導】

財政部近期將召集5區國稅局,會商101年財產交易所得額標準,以便明(102)年5月報稅時,做為在今(101)年出售不動產的課稅依據(指未提示買賣成交資料者)。今年的做法有別於以往,打房意味濃厚,雙北市再度調升售屋所得率,台北市並首次採用「分區課稅」,大安、信義、中正及松山4個豪宅分布區,售屋所得率研擬自42%調升至48%,不僅連續3年調升,更三度刷新史上紀錄。台北市國稅局傾向建議財政部採行「分區課稅」。以台北市住宅房屋評定現值2,000萬元的高價豪宅為例,按100年的課稅所得額42%計算,售屋所得為840萬元,101年擬上調至48%,課稅所得也將增加為960萬元,換算40%的綜合所得稅率,應納售屋所得稅會從336萬元調增至384萬元。 新北市所訂101年售屋所得額標準,原已採行4級課稅,101年4級所得額比率不變,但是重劃各行政區的適用級別,課稅最重的第1級,除原先的板橋、永和及新店3區,再增納原屬第2級的中和、新莊與蘆洲,升級的3個行政區,101年售屋所得率調增2個百分點至28%;原屬第3級課稅區的林口與三峽,同樣上升1級,改列為第2級,課稅所得額則從14%調升為26%,大幅調高12個百分點。 財政部一來為增加稅收,二來為打壓房市交易熱區,看似一舉兩得;但是公平性卻沒有向民眾解釋清楚,讓人不明究理,以後都是要這樣分區課稅嗎?或擴大到其他縣市嗎?為何單挑這幾區?有何依據顯示這幾區是熱區?還是因為房價高就要被課重稅?分區的做法很容易惹爭議,因為該行政區中,房屋類型有公寓、電梯華廈、電梯大樓、豪宅等等,豪宅只是少數,唯一的共同特點,就是同類型房屋的房價相對較高。所以看來政府是為了要抑制房價繼續高漲,所以才會針對高房價區,採取抑制交易的措施;換句話說,這些區並非是”交易熱絡區”,而是”房價高檔區”,房價高檔區交易熱度下降,交易價格就不會繼續往上升,”抑價”是台北市政府主要的目的。但是回過頭來看新北市,好像又不大一樣,新北市挑這幾區,有些是相對高房價,有些是交易熱絡區,看來新北市政府不但想要”抑價”,還想要同時”抑量”。目的無非就是想要讓雙北市的房地產市場由熱轉冷。調整稅率目前尚在研議階段,但是分區課稅的公平性,應該要有所說明,像去年第二季執行奢侈稅時,中南部地區就提出雙北市課稅就好,其他縣市不要開徵,因為其他縣市沒有房價高漲的問題,但是最後政府認為稅制應該要統一才公平,所以全台灣一律開徵奢侈稅。那為何同樣的邏輯在財產交易所得稅中就不復見?為何財產交易所得稅的稅率就可以不統一?過去分縣市、現在分區域,未來搞不好還要分路段?區分的標準又為何?諸如此類種種問題,應該要有更明確的標準及說明。政府從各面向圍堵房市,商用不動產也是中箭落馬,限令壽險業者不得再繼續投資商用不動產。”愛之欲其生、惡之欲其死”,就是政府現在對房地產產業的心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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