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表示,聚隆纖維申報發行國內第2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總額新台幣3億元案,因應記載事項不充分,11月30日予以停止申報生效。聚隆於12月7日補送文件,申請解除停止申報生效。
因此,依「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規定,自12月7日起重新起算申報生效日,如無重大異常情事,屆滿12個營業日申報生效。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表示,聚隆纖維申報發行國內第2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總額新台幣3億元案,因應記載事項不充分,11月30日予以停止申報生效。聚隆於12月7日補送文件,申請解除停止申報生效。
因此,依「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規定,自12月7日起重新起算申報生效日,如無重大異常情事,屆滿12個營業日申報生效。
台北旅遊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