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公安廳副廳長包庇兒子毆打交警被雙規
近期大陸全國各地公安部門被頻頻曝出相關醜聞,日前公安部召開了全國公安系統視頻大會,會議中公安部主要負責人專門提到李亞力事件時用了“濫用公權”的字眼,這意味著對李亞力事件已經基本定性。
記者了解到,李亞力涉嫌濫用公權的具體表現主要是在其子發生醉駕襲警事件後,為封鎖消息,甚至動用技偵手段對相關人員實施監控。當日執勤交警夏坤錶示,自己執勤遭打事件發生快兩周後,他隊長拿著從網上列印下來的一篇文章找他詢問,懷疑是否是其家人寫上去的,當時他說不可能,因為父母年紀大連電腦都不會,但他發現領導已經把他家人都調查了一圈,包括老婆老家很遠的親戚,他當時就感覺這是使用技偵手段調查了,但他很納悶?技偵只能用於犯罪嫌疑人怎麼能用到內部人身上。事實上李亞力其子醉駕毆打交警事件發生後,為杜絕消息擴散相關人員被安排做了大量“工作”。
第一步,先收了夏坤的電話,給他重新配發了新手機,然後對該手機實施監控,接下來,凡是與這部手機聯繫過電話都分別實施監控,一旦發現其中有媒體人員,馬上派人去“做工作”。
第二步,對網上出現的相關爆料帖的IP地址進行跟蹤,以此查詢到發帖人,進而繼續“做工作”杜絕新帖出現。
第三步,調閱與夏坤通過話的所有電話的電話單進行所謂“案情分析”,尤其是分析往來短信,如果發現其中有李亞力字樣的立即查詢到人,想辦法“做工作”。
第四步,以安保為藉口對手機短信實施關鍵字檢索過濾,發現有李亞力名字的內容便立刻予以實施監控,然後根據需要“做工作”。
為確保此種行為能夠隱秘進行,打交警事件發生後不久,太原市公安局杏花嶺分局下的一名派出所副所長便被調至公安局技偵支隊情報大隊任副隊長,負責監聽工作,如此煞費苦心之下“滅火”結果顯然並不理想,12月6日,太原市公安局局長李亞力被正式停職調查。
雙規又可稱為“兩規”、“兩指”,是中共紀檢(紀律檢查)機關和政府行政監察機關所採取的一種十分有效的特殊調查手段。“雙規”一詞出於《中國共產黨紀律檢查機關案件檢查工作條例》中第二十八條第三款“要求有關人員在規定的時間、地點就案件所涉及的問題作出說明”。因為可以規定時間、規定地點且規定權由行使“雙規”的各級紀律檢查委員會自行掌握,由此成為了組織內部涉及黨員人身自由的最為嚴厲的強制手段。其威力包括:
一是來自一些基本證據的掌握。被調查對象都明白,凡是被採取雙規、兩指措施的,紀檢監察機關都掌握了相當部分證據。
二是來自被調查對象權力的暫停行使。權力在腐敗分子手中,不僅是謀利的工具,而且是掩蓋違法犯罪的保護傘。在雙規、兩指時段,一些知情者、受害者,不再受被調查對象權力的威懾,而大膽向組織揭發控告;一些涉案人員也失去了“保護傘”的庇護。
三是來自資訊的不對稱。雙規、兩指期間,被調查對象惟一受到限制的是與外界聯繫。資訊的不對稱會使其處於一種必然的劣勢地位,具有豐富辦案經驗的人員就會利用這種優勢,從證據上、政治上、心理上精心設計,從中查找其弱點和破綻,予以突破。
其實,查辦黨紀政紀案件中的“兩規”、“兩指”措施,既是一種調查措施,促使被調查對象向組織如實交代問題;從某種意義上講,也是一種保護措施(心理和身體的保護),避免被調查對象再犯錯誤,或受到不必要的干擾和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