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配合款」是市府與市議會間的默契,每年近八億元預算,由六十六名議員建議動支,引發民間社團強烈質疑,於是廣邀議員辯論。
陳銘彬:易引發弊端 淪綁樁圖利
「高雄市公民監督公僕聯盟」理事長陳銘彬說,「議員配合款」容易引發弊端,甚至淪為綁樁、圖利,尤其高雄市財政困難,「議員配合款」必然排擠其他預算。
吳益政:補市政不足 檢討不宜廢
議員吳益政認為,「議員配合款」只能用於資本門支出,且由市府公開招標,已經大幅降低弊端的可能,議員與市民接觸最頻繁,可以彌補市府施政之不足、回應選民的需求,「但這個制度還是有檢討的空間」。
前南社社長鄭正煜質疑,「議員配合款」是台灣政壇之癌,很多經費都用在沒有意義的採購上,根據民主政治的原則,政務官依專業決定預算用途、議員基於職責直接監督,若議員再擁有預算權,豈非角色混淆?
吳益政澄清,民眾需要的建設不見得被政務官重視,市府分配預算甚至有政黨色彩,若「議員配合款」制度更嚴謹,可達到資源平均分配的效益。
鄭正煜:議員擁預算 沒機關監督
鄭正煜強調,市府預算被議員監督,議員擁有預算權,卻沒有機關可監督,廢除「議員配合款」的立場無可妥協,社團會持續推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