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頂端
|||
熱門: 黃子佼 徐巧芯 地震

立委︰審計部負決算之責

自由時報/ 2012.12.09 00:00
〔自由時報記者施曉光、曾韋禎/台北報導〕針對許多國營事業預算刻意規避立法院監督績效獎金發放,審計部卻將責任推給行政部門,還要立院修法解決,朝野立委聞訊同聲質疑審計部沒有善盡審核決算的監督之責。

財經學者出身的國民黨立委曾巨威表示,若國營事業沒編列績效獎金預算,執行一年後卻還產生績效獎金,審計部應本於職責追究原因,是否實際績效與當初營運計畫有差異,找出其中合理性與否,若不是因為執行預算,營運效益超出原本預期,所產生的績效結果,而是故意跳過立法院審查預算,這樣當然就違反預算、決算制度的精神,如果規避,審計部就應該提出糾正,而不是把責任推給行政部門與法律規定。

曾巨威認為,國營事業編列預算時,不管基於何種理由,只要未編績效獎金預算,就是自認他們預計無法達成績效,立法院可以做的事情,就是在審查國營事業預算時,依照該營運計畫審查,國營事業則須依法定預算來執行,「當然就不能領(績效獎金)」。

他強調,現行制度已夠完整,預算監督責任最後仍在決算,審計部應負起完全責任,對於不合理的國營事業決算結果,提出糾正。

民進黨立委潘孟安也指出,事業機關為規避立院審查,利用制度漏洞,以決算併預算的方式編列獎金,早就行之有年,但應負責把關的審計部,從沒把立法院的質疑當成一回事,任憑行政機關虛應故事,還予以包庇縱容,國家還有什麼體制可言?

潘孟安強調,預算就是預算,決算就是決算,該怎麼編、怎麼審,都應按部就班來,如果可以讓審計部把決算審查奉送給行政機關,行政機關再藉此偷渡有可能遭刪減的預算,那是把辛辛苦苦審查預算的立法委員當瘋子耍嗎?

社群留言

台北旅遊新聞

台北旅遊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