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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鴻源批地方要錢 遇到颱風天就推責

中時電子報/管婺媛/台北報導 2012.12.09 00:00
中央、地方正為《公共債務法》、《財政收支劃分法》吵得不可開交。內政部長李鴻源昨天表示,平常大家都在談資源、要資源,但遇到颱風天卻忙著推責任,大家在談錢的時候,應該先把責任、義務談清楚,否則直轄市只會成為空殼,精簡人力也只會空談。他並且明確主張,如河川治理等專業事務,中央應「抓在手上」,同時精簡地方水利局人力。

內政部昨日舉辦「縣市改制直轄市兩周年回顧與展望」研討會,邀集縣市代表與專家學者共同討論。李鴻源在致詞指出,桃園縣若無意外將成第六都,中央和地方同時改組,有如兩部列車同時在開,之間可能有三○%的「矛盾」,還要考量六都以外的縣市。

李鴻源會後則說明,所謂「矛盾」是指權責沒有劃分清楚;例如每個直轄市都有水利局,每個局長都是十三職等,跟中央政府水利署署長一樣大,水利署有十個河川局散在各縣市,但地方政府又有各自的水利局,做的事情基本上類似。

他說,大家平常都在要資源,但到了颱風天卻忙著推責任。他過去就曾跟陳揆反映過一樣的問題,「中央到底是執行還是政策單位?」中央和地方的權力、義務應更清楚劃分,如果「錢」和「權」談清楚,台灣才可能產生有效率的政府,否則直轄市將可能成為空殼,無法發揮功能。

他也從專業角度建議,某些非常專業的事務如河川治理,因涉及上、中、下游整治,中央應該抓在手上管理,地方就該精簡一些;否則將河川管理權利下放,地方受制議會、本位主義影響,預算不見得用在河川管理上,地方首長也要考量全局,不可能全然專業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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