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 第49款1.事實發生日:101/12/072.公司名稱:旺能光電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發生緣由:發布本公司101年11月份業績資料6.因應措施:不適用7.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101年11月份合併營業額約為新臺幣3.77億元,較101年10月份合併營業額新臺幣2.37億元增加58.7%,較100年11月份合併營業額新臺幣5.13億元減少2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