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地方法院從今天起每週開庭勘驗性愛影片,共有約60部影片,全部勘驗完畢後,再進行審判程序。由於本案屬性侵案件,法院採不公開審理。
今天勘驗一名藝人被害人的數段影片,20分鐘長的影片開庭花了近2個半小時,被害人不時呻吟,夾雜「不要」、「我不要」、「不要這樣」等語。
檢辯逐句確認譯文,爭執雙方是否為你情我願。檢方主張李宗瑞違反被害人意願,強制性交;李宗瑞委任律師仍主張雙方是合意性交,由於兩造意見分歧,最後決定譯文僅陳述客觀事實,不做主觀敘述。
李宗瑞委任律師文聞庭後表示,李宗瑞與法官、檢、辯一起勘驗性愛影片,既害羞又尷尬,選擇低頭不看,也沒說什麼話。李宗瑞近來都睡不好,很關心自己在媒體的評價,得知媒體形容他頭髮漸禿,直說「唉呦,怎麼這樣」。
李宗瑞被控從民國98年起對多名女子下藥性侵,他遭羈押至今始終否認迷姦或偷拍,遭檢方依涉犯加重強制性交等罪起訴,求刑30年。同案被告陳美蘭則被依藏匿人犯罪嫌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