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為維護漁業資源保育,限制不當漁法經營,公告明年元月一日起,琉球鄉率先全面禁止刺網漁業;但刺網漁業轉型輔導金核撥款,去年因小琉球漁民不滿補助方式不當,只好全額繳回漁業署;今年如漁業署、縣府及漁民等仍未能協調出作業共識,將再度繳回補助款。
屏東縣琉球區漁會總幹事蔡寶興陳情行政院南部中心表示,小琉球經營刺網漁業漁船現有56艘,其中51艘獲核准轉型,但政府補助轉型輔導金,「專營」業者補助15萬元、「兼營」補助10萬元,且限制只供漁民購買漁具設備項目,不符實際需求,漁民抱怨輔導作業沒有誠意。他指出,政府規定,輔導金只能購買一支釣、籠具及曳繩釣漁業相關設備,不包括船外機、漁探機、衛星導航儀等器具,且需檢附原始支出憑證、支出明細表、漁船轉型前後照片。
蔡寶興說,漁民面對漁業經營型態改變,必須重新購置漁具、航海儀器,重新學習不同漁法和漁撈技能及探索漁場,都非短時間內能夠完成,尤其轉型期間漁獲收入減少,更將直接影響漁民經濟及漁家生活;建議簡化補助程序,查核實際領有刺網漁業執照漁民,整合補助輔導漁業轉型。
附注:原「專營」業者補助15萬元、「兼營」補助10萬元,加上漁民自行負擔10%轉型金部分,屏縣府允諾完全吸收。因此漁民最高補助金額為「專營」16萬6667元,「兼營」最高補助金額為 11萬1111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