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調查,有碩士學歷的28歲邱某,在網站留言散佈:「積欠員工薪資,沒錢還叫員工自己想辦法,公司營運不佳,看不到未來,積欠薪資,逼迫員工離職」等言論。
公司報警處理,查出係該公司離職員工邱某的不滿言論,前晚通知他到案說明。
邱某辯稱,只是想將經驗與網友分享,並無誹謗該公司的意思,偵訊後該公司堅持提出告訴,全案訊後依公然侮辱及誹謗罪嫌函送偵辦。
警方強調,在網路上公然散佈侮辱或誹謗的言論,可能涉及刑法第309條公然侮辱罪及第310條誹謗罪,而且在民事方面是侵害了他人人格權(名譽),被害人可以依民法請求損害賠償,不得不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