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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T車禍多》編350萬改道 市府挨批

自由時報/ 2012.12.06 00:00
民代:亂花錢 交通處長:也不一定要改

〔自由時報記者王善嬿/嘉市報導〕嘉義市BRT專用車道民國九十四年規畫時,便曾遭民代質疑車道規畫於內側、候車亭設在馬路中間有安全疑慮,啟用至今四年多,前天市府提案市議會,編三百五十萬元預算要將垂楊路段車道、候車亭,移到外側人行道,引發市議員不滿,抨擊政策沒遠見又亂花錢;不過也有市議員認為,啟用後事故頻傳,加上公道一啟用後垂楊路車流量增加,有變更需要,不過要改就該全部改,不應只改垂楊路段。

市府交通處長張朝能說,九十四年由交通部高鐵局主導規劃,原先路線只到車站後站,經市府爭取延伸到市區垂楊路段,當時經專家學者評估,為避免BRT被一般轉向車輛干擾,因此設置在內側車道。

張朝能說,近年陸續進行交通標誌、在尖峰時間開放一般車使用左轉等調整,不過還是接獲反映意見,才會提案討論,若民代認為沒有修改必要也不一定要改。

嘉大教授:宣導、加強標示 成本較低

嘉義大學行銷與運籌學系副教授張立言表示,車道設在內側可避免機慢車轉向風險;然而對左轉車輛具危險性;若改到外側設站,則需考量路寬、路邊停車、機慢車轉向是否跨越專用車道等,因此車道分隔規畫十分重要,建議應謹慎評估決定,如不改車道,可透過加強宣導開放車輛駛入專用車道左轉時間,在地面加強左轉標誌,成本低,衝擊也較低。

市議會前天聯審會議審查市府交通處預算,其中交通處編列三百五十萬元,提案將BRT垂楊路段車道,改建為外側、人行道處,引發多名市議員抨擊市府「浪費錢」,王美惠跟陳幸枝議員要求市府對政策錯誤道歉,因市府未提出具體規劃,最後決議將設計費二十五萬元刪除,三百二十五萬元工程費,保留科目待市府修正重提再審。

陳幸枝說,BRT車道規畫時,就曾建議勿設置車道在外側,現民眾已習慣固定站點坐車,又要編預算變更,顯見政策制定缺乏遠見,根本治標不治本。

王美惠則認為,在仁愛與垂楊路口、世賢路等路口車禍頻傳,將車道設在內側確實有危險,認為要改就全部改,否則乾脆撤掉市區車道,只留車站後站為上下車點。

經討論,市議員認為民眾已養成搭乘習慣,BRT候車亭暫不宜變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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