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蔡宗熙表示,檢方從去年初開始,對於利用遊民為犯罪工具,或以遊民擔任人頭從事各項不法犯行的犯罪集團加強偵辦,著手分析、清查台中地區的遊民後發現有不法集團利用遊民從事非法洗錢。
經過長達半年的蒐證後,查出史姓、李姓主嫌涉嫌自九十五年起在台北市、新北市、桃園、台中、台南、高雄等地設立名為金鑽、盈昇等十九家人頭公司,經營類型從珠寶、貴金屬買賣到銀樓等都有,均利用遊民人頭當負責人,每隔四到六個月就更換負責人或公司名稱,不斷地逃漏稅,並躲避洗錢被查獲。
檢察官昨天指揮中機組、市警三分局同步在全省廿五處據點展開搜索行動,其中在台北市重慶北路三段、疑似該集團的大金庫內,查扣重達六四.二一公斤、四十九條黃金,以目前市價每公斤約一百六十萬元估算,價值逾億元;另查扣現金二千八百九十六萬餘元。
檢方指出,史姓、李姓男子每日收受從國外匯入的大額不明黑錢,其中多數來自香港銀行匯入其人頭公司的帳戶,單筆最大數額達二億餘元,用以在國內購買黃金洗錢後,再將「乾淨黃金」透過正常買賣程序,報關將黃金運往國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