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 第23款1.事實發生日:101/12/052.接受資金貸與之:(1)公司名稱:廣州貴冠科技有限公司(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直接投資之子公司(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216191(4)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52299(5)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87165(6)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之資金貸與:是(7)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139464(8)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孫公司營運週轉3.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所提供擔保品之:(1)內容:無。(2)價值(仟元):04.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1)資本(仟元):1040796(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3048655.計息方式:按月計息(年利率3%)6.還款之:(1)條件:借款到期以現金償還,亦得提前償還。(2)日期:2013/12/5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299267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9.469.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金融機構10.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