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 第51款1.事實發生日:101/12/052.公司名稱:捷邦國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發生緣由:依據「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第九條第二款規定辦理公告。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1)訂約日期:101/12/05(2)委託代收價款行庫:華南商業銀行/世貿分行。(3)委託專戶存儲行庫:中國信託商業銀行/新竹分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