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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嶠:本公司董事會決議現金增資發行新股

鉅亨網/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2.12.05 00:00
第七條 第9款1.事實發生日:101/12/052.發生緣由:本公司董事會決議現金增資發行新股3.因應措施:不適用4.其他應敘明事項:(1) 董事會決議日期:101/12/05(2) 增資資金來源:現金增資發行新股(3) 發行股數(如屬盈餘轉增資,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份):1,500仟股(4) 每股面額: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每股溢價發行暫訂為新台幣35元(5) 發行總金額:新台幣52,500仟元(6) 發行價格:實際發行價格、股數及發行條件擬授權董事長或其指定之人視市場狀況全權處理。(7) 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保留發行新股總額15%由本公司員工認購。其餘85%由原股東按增資認股基準日股東名冊所記載股東持股比例認購,其中員工若有認購不足或放棄部分,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購之。(8) 公開銷售股數:不適用。(9) 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原股東認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得由股東於認股基準日起五日內逕向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拼湊,逾期未辦理者,其股份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承購。員工認購不足或放棄認購之股數,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認購之。(10)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本次現金增資所發行新股與原發行股份權利義務相同。(11)本次現金發行新股案於呈奉證券主管機關申報生效後,另行召開董事會訂定股基準日及本次現金發行新股相關事宜。(12)因資本市場籌資環境變化快速,為掌握訂定發行條件及實際發行作業之時效,前揭資本市場籌資計畫之發行金額、資金來源、計畫項目、資金運用進度、預計可能產生效益及其他相關事宜,如經主管機關指示或因應主客觀環境改變以致有修正必要時,擬授權董事長或其指定之人全權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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